首页 铁路货物运输规则(2026年) 第四章 铁路货物运输规则(2026年) 第四章 第四章 装卸与装载 第二十六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与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约定货物装卸责任。 第二十七条 煤炭及其他散装货物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可能产生扬尘的,装卸车单位应当采取抑尘措施,抑尘设备、抑尘剂及工艺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鼓励铁路运输企业推… 第二十八条 托运人可以使用铁路运输企业的货车和集装箱、篷布等用具,也可以使用托运人、收货人的货车和集装箱、篷布等用具,并按照与铁路运输企业的约定办理运输。 第二十九条 货车装载的货物重量一般不得超过其标记载重,集装箱的箱货总重不得超过其标记总重。罐车、罐式集装箱货物装载容积应当符合规定。 第三十条 装车使用篷布的,装车单位应当对篷布及绳索的完整状态进行检查,保证篷布良好。苫盖易于损坏篷布的货物时,装车单位应当采取防护措施。 第三十一条 使用棚车、冷藏车、罐车、集装箱运输的货物,由装车(箱)单位负责在货车或者集装箱上施封。派有押运人的货物、需要通风运输的货物、结构上无法施封的集装箱货物等可以不施… 第三十二条 运输可能易于污染货车的货物时,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与托运人约定洗刷消毒事项。洗刷消毒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条件和安全、环保等要求,确保不会对其他货物和作业人员造成污染、损… 第三十三条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标有清洗合格标识。禁止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