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货物运输规则(2026年) 第三章 托运与承运 第二十条 铁路货物运输规则(2026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托运与承运 第二十条 铁路运输企业不得拒绝受理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需求。 铁路运输企业对托运人的特殊运输需求不能受理的,应当向托运人说明理由。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运输货物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