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2011年)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十九条 托运人的责任 一、 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承运人偿付违约金50元: (一)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2011年) (一)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十九条 托运人的责任 一、 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承运人偿付违约金50元: (一) 未按规定期限提出旬间日历装车计划,致使承运人未拨货车(当月补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的安排,提出日要车计划; 一、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