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铁路设备许可生产企业和铁路运输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未按要求上报有关信息的,由铁路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2012)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