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2003年)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铁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2003年) 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