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行业统计管理规定(2018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铁路行业统计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三十四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原铁道部于2006年9月21日公布的《铁路行业统计管理规定》(铁道部令第28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三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