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行业统计管理规定(2018年) 第四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二十七条 铁路行业统计管理规定(2018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二十七条 铁路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统计资料的保密管理,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布和使用铁路行业统计资料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统计资料保密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