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行业统计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三章 统计调查管理 第十九条 铁路行业统计管理规定(2018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统计调查管理 第十九条 铁路行业统计调查表应当在右上角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机关或者备案机关、批准文号或者备案文号、有效期限等标志。 未经批准或者备案、超过有效期限的统计调查表,铁路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并予以举报。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