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行业统计管理规定(2018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铁路统计调查对象的主要责任是:

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铁路行业统计规章制度;按要求配合国家统计调查、铁路行业普查和专项调查。

按制发的铁路行业统计报表制度报送数据。

制定本单位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

为铁路统计工作提供稳定的人员、经费、技术装备保障;相关人员应当具备执行铁路统计任务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