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三十七条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十七条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三十七条 落实作业门管理制度。根据线路封闭情况,明确作业门看守、进入作业门查验、人员和机具登销记以及确保人身、行车、作业安全措施等要求。 桥梁救援疏散通道门和防护栅栏、围墙处通道门统称为作业门。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