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施工方案审核确定后,施工单位应当与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按施工项目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设备管理单位在自管范围内进行的维修作业,可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涉及到非自管设备时,应当与相关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施工安全协议基本内容包括:
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
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
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