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明确施工方案审核部门和权限、审核流程,组织对施工方案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涉及行车组织和人身、行车、营业线施工安全的内容,科学优化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提交、审核的时间,应当满足相关单位(部门)工作需要。
施工方案应当包括:施工项目基本情况(含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及限制行车条件范围、设备变化等)、技术标准、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过渡方案、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施工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验收安排、指挥体系、应急预案等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