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2020年) 第四章 驾驶证管理 第二十八条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2020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驾驶证管理 第二十八条 国家铁路局设备监督管理司负责驾驶证的监制和日常管理。 申请人符合条件且考试合格的,由国家铁路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颁发相应类别的实体驾驶证。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电子驾驶证。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