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2024年) 第九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国家铁路局建立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信用信息记录库,对聘用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驾驶资格考试涉及的单位以及人员违反驾驶资格申请、考试、证件管理、执业等相关规定的行为,纳入信用信息记录库并上报至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