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机车车辆设计生产维修进口许可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取得型号合格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样车技术条件、设计方案通过审查;

关键部件和整车通过型式试验;

样车运行考核、作业考核及解体检查合格;

样车技术鉴定合格;

申请人应有相应的专业设计技术人员,有完备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有完备的技术条件和保证设计制造的能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