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鼓励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民航、道路、水路等有序衔接,在综合客运枢纽设置封闭、连续的联运旅客换乘通道,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事项,完善设施设备,优化换乘流程,界定各方责任,实现安全检查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