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第二编 行车组织 第十一章 编组列车 3.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3. 第二编 行车组织 第十一章 编组列车 3. 旅客列车、行邮行包列车自动制动机主管压力为600 kPa;其他列车为500 kPa。长大下坡道区段及重载列车自动制动机主管压力由铁路局规定,报铁道部批准。 列车制动限速受每百吨列车重量换算闸瓦压力及下坡道坡度限制。计算制动距离800 m的货物列车按第20表规定;普通旅客列车及快速行邮列车按第21表规定;其他列车须满… 注:1. 每百吨列车重量的换算闸瓦压力不得低于660 kN(115 km/h);否则,应进行甩挂,特殊原因不能甩挂时,须经铁路局(跨局列车须经铁道部)调度批准,限速运行。 1 2 250 3 200 4 320 2.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