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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第一百四十七条

第一百四十七条 动车组应有识别的标记:路徽、配属局段简称、车型、车号、定员、最高运行速度、制造厂名及日期。电气化区段运行的动车组应有“电化区段严禁攀登”的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