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第一百二十四条

第一百二十四条 机务段应有机车运转整备及机车检查、检测、修理设备和污水处理设施。

机车运转整备场根据需要应有股道管理自动化系统和整备库(棚)、整备线和检查坑等设施,设置机车补充砂、水、润滑油、燃料及转向、检查、检测、清洗、保养等机车整备设备;配备机车小修、辅修必要的设备、设施;电力机车整备线的接触网应有分段绝缘器、隔离开关设备等。

机车检查、检测、修理应有机车库和配件修理、辅助加工、动力、起重、运输、试验等厂房及设备,应设置行车安全设备检测、维修的设备和设施。

内燃机务段还应有使用1~2个月的机车燃料储存油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