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第一百一十八条

第一百一十八条 铁路信息系统的安全策略及各项安全措施应遵循国家的有关规定。

铁路信息系统的主机房应设在安全区域。机房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采取防火、防雷、防电磁干扰和泄露、防静电等安全措施;设置安全检测装置,建立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