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第一百零四条
第一百零四条 铁路通信应根据下列主要通信业务,配置相应通信设备:
普通电话(固定、移动);
专用电话(固定、移动),包括调度电话、车站(场)通信、站间行车电话、各工种专用电话等;
会议电话;
广播;
数据承载;
数据终端(铁路电报,列车调度命令无线传送,列车进路预告,无线车次号校核,列车尾部风压信息反馈,列车接近通知,列车防护报警,道口报警,调车数据传送等);
图像通信(电视会议、监视图像传送等);
客运综合信息(列车到发通告、引导显示、查询、广播、时钟、监视、视讯等);
应急通信;
安全预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