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第四编 对铁路工作人员的要求 第三百九十一条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四编 对铁路工作人员的要求 第三百九十一条 行车公寓是专为乘务人员服务的生产设施,应有良好的通信、叫班管理设备和乘务管理设备,有生活、服务、学习、文娱、健身等设施。应保证乘务人员随到随宿,不间断地供给热食及开水。室内应有卫浴设施,经常保持适当的温度,整洁和安静的休息条件;室外应绿化、美化。 铁路各级领导应关心公寓工作,铁路局长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公寓工作。 第三百九十条 目录 第三百九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