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第三百八十一条
第三百八十一条 列车应根据其种类及运行的线路和方向,在头部和尾部分别显示不同的列车标志。列车标志的显示方式,昼间与夜间相同,但昼间不点灯,其显示方式如下:
列车在双线区段正方向及单线区段运行时,机车前端一个头灯及中部右侧一个白色灯光(如第225图)。列车尾部两个侧灯,向后显示红色灯光,向前显示白色灯光;挂有列尾装置时,为列尾装置向后显示红白相间的反射标志和一个红色闪光灯光(如第226图)。
第225图
第226图
列车在双线区段反向运行时,机车前端一个头灯及中部右侧一个红色灯光(如第227图);列车尾部标志与本条第1项同。
列车推进运行时,列车前端两个侧灯,向前显示红色灯光,向后显示白色灯光;挂有列尾装置时,为列尾装置向前显示红白相间的反射标志和一个红色闪光灯光(如第228图)。机车后端中部左侧一个红色灯光(如第229、230图)。
第227图
第228图
第229图
第230图
列车在双线区段正向推进运行时,列车前端向前显示左侧一个红色灯光,右侧一个白色灯光,向后显示左侧一个白色灯光;挂有列尾装置时,为列尾装置向前显示红白相间的反射标志和一个红色闪光灯光(如第231图)。
列车后端挂有补机时,机车后端标志与本条第3项同。
单机在双线区段正方向及单线区段运行时,机车前端标志与本条第1项同;后端标志与本条第3项同。
第231图
单机在双线区段反方向运行时,机车前端标志与本条第2项同;后端标志与本条第3项同。
调车机车及机车出入段时,机车前端标志与本条第1项同;机车后端中部左侧一个白色灯光(如第232图)。
重型轨道车运行时,前端一个白色灯光(如第233图);后端一个红色灯光(如第234图)。
第232图
第233图第234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