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第三编 信号显示 第十六章 固定信号色灯信号机 第三百四十三条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第三百四十三条 第三编 信号显示 第十六章 固定信号色灯信号机 第三百四十三条 容许信号显示一个蓝色灯光——准许列车在通过色灯信号机显示红色灯光的情况下不停车,以不超过20km/h的速度通过,运行到次一通过色灯信号机,并随时准备停车(如第59图)。 第三百四十二条 目录 第三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