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2006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铁道部负责全国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铁道部在其职权范围内可以依法委托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