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2006年) 第五章 监理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六条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2006年) 第四十六条 第五章 监理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六条 监理单位应按规定组织或参加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