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2006年) 第五章 监理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七条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2006年) 第四十七条 第五章 监理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七条 监理单位应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对因监理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承担相应责任。 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做好监理资料的整理、归档。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