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2019年) 第四条

第四条 监督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专业结构合理、数量满足监督工作需要的工程技术人员;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满足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和工具;

具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