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章 监督机构考核 第八条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2019年) 第八条 第三章 监督机构考核 第八条 监督机构年度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得分80(含)分以上为合格,80(不含)分-60(含)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标准见附件1。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