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2002年) 第四章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 第四十一条 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2002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章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 第四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职责 按评标办法评审投标文件; 编写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按顺序列出第1、2、3名),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负责评标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