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2002年) 第四章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 第四十条 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2002年) 第四十条 第四章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 第四十条 抽取的评委专家与招标人、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或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从备选评委专家中依次递补。 评委专家确定后由招标人通知评委专家本人,其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严格保密。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