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2025年)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五条 铁路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变更设计的管理,变更设计应当依法合规、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同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铁路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约定和项目具体情况制定变更设计管理制度,按照本办法规定明确变更设计管理程序和工作标准,并建立考核机制。
铁路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约定和项目具体情况制定变更设计管理制度,按照本办法规定明确变更设计管理程序和工作标准,并建立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