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高速铁路和地质构造复杂的铁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制度。其他新建(改建)铁路、铁路枢纽、大型站房等铁路建设工程可以根据需要开展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承担工程地质勘察监理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工程勘察资质,不得与勘察单位存在隶属及其他利害关系。

铁路建设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应当与工程勘察工作同步进行,并按照铁路建设工程地质勘察监理规程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