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8年)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二条 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要求其澄清、说明是否低于成本价投标,必要时应当要求其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