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8年)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三条 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否决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列明否决投标人的原因及依据;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者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3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评标委员会作出否决投标或者否决所有投标意见的,应当有2/3及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同意。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