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2014年) 第四章 投资管理 第十五条 铁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五条 第四章 投资管理 第十五条 铁路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人为中国铁路总公司,基金公司与投资管理人签订《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