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集团母公司各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如下最低要求: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9%。

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