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 第二章 集团母公司资本监管要求 第一节 资本充足率计算及监管要求 第十七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 第十七条 第二章 集团母公司资本监管要求 第一节 资本充足率计算及监管要求 第十七条 集团母公司各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如下最低要求: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9%。 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2.5%。 第十六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