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三部分 处置审批 第十一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2004年) 第十一条 第三部分 处置审批 第十一条 办事处不得向下设分支机构。项目经理组是办事处临时派出的工作小组,不是一级机构,不得转授权处置。 第十条 目录 第四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