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2011年) 第四章 并表监管基础 第二节 风险控制 第七十六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2011年) 第七十六条 第四章 并表监管基础 第二节 风险控制 第七十六条 资产公司应当定期对全面风险管理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分析、评价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设计和执行结果,发现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持续有效实施。 第七十五条 目录 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