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2011年) 第三章 并表监管内容 第三节 大额风险暴露管理 第五十三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2011年) 第五十三条 第三章 并表监管内容 第三节 大额风险暴露管理 第五十三条 资产公司应当有效识别集团层面上大额风险暴露最为集中的行业领域、地理区域等相关信息,结合行业或区域经济周期波动等因素,分析判断这些风险集中可能给集团带来的负面影响。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