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的暂行规定(2001年) 第五条
第五条 重组与处置的资产范围:
资产管理公司拥有的企业股权,包括: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实施债转股后取得的股权,资产管理公司对欠债企业进行重组后拥有的股权,资产管理公司以其他方式拥有的股权;
资产管理公司有支配处置权的企业实物资产;
资产管理公司拥有的企业债权。
资产管理公司拥有的企业股权,包括: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实施债转股后取得的股权,资产管理公司对欠债企业进行重组后拥有的股权,资产管理公司以其他方式拥有的股权;
资产管理公司有支配处置权的企业实物资产;
资产管理公司拥有的企业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