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不良资产业务,是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不良资产进行收购、管理和处置的行为,包括:

收购处置业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收购不良资产,并以所收购的不良资产价值变现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其他与不良资产相关业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围绕本条第(一)项开展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