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章 不良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不良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内部管理制度要求,确定列入评估的资产范围和具体估值形式。对因重大突发事件影响,信用风险突增、出现明显价值贬损的资产,应及时进行评估。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