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 第三章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 第五十条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 第五十条 第三章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 第五十条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框架和稳健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明确风险治理结构,审慎评估各类风险、资本充足水平和资本质量,制定资本规划和资本管理计划,确保资本能够充分抵御其所面临的风险,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 第三章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