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统计管理规定(2002年) 第六章 统计监督和统计检查 第三十四条 金融统计管理规定(2002年) 第三十四条 第六章 统计监督和统计检查 第三十四条 统计检查员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行使统计检查权。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