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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租赁公司项目公司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项目公司出现重大损失、重大风险及涉诉等事项,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境外项目公司受到注册地监管、司法等相关部门现场调查、行政处罚、刑事调查等,专业子公司应当及时向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