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七条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五十七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七条 金融租赁公司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客户合法权益的,银监会依法对其实行托管或者督促其重组,问题严重的,有权予以撤销。 第五十六条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