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2020年) 第二章 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2020年) 第二章 第二章 评级要素和评级方法 第五条 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要素包括资本管理、管理质量、风险管理、战略管理与专业能力等四方面内容。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要素由定量和定性两类评级指标组成。 第六条 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第七条 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评级级别和档次分为1级、2级(A、B)、3级(A、B)、4级和5级共5个级别7个档次,级数越大表明评级越差,越需要监管关注。 第八条 对于存在以下情形的金融租赁公司,监管机构应在评级得分对应级别和档次基础上,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