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2020年) 第四章 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2020年) 第四章 第四章 分类监管 第十九条 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评级结果应当作为监管机构衡量金融租赁公司经营状况、风险程度和风险管理能力,制定监管规划、配置监管资源、采取监管措施和行动的重要依据。金融租赁公… 第二十条 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应加强对金融租赁公司单项要素评级得分情况的监管关注,结合评级反映问题,视情况采取督促公司制定整改计划、开展专项现场检查等措施。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