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5年) 四、

四、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三部规章中的“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中国银保监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统一修改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